2020年一般纳税人还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?

2020-04-27

    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4月23日发文中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:

    1、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(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)或者连续4个季度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)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。

    2、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,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(2018年第18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(免)税问题的公告》(2018年第20号)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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